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物化车间技改项目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物化车间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物化车间技改项目 项目概况:利用原有物化车间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增加破乳、气浮设备处置废乳化液、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化合物,对物化车间产生含盐废水及自产高盐废水进行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83427460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67983556 E-mail:5046600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③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 ②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③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④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⑤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项目建成投产后环境影响等方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从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可以打印出来手填或填写电子版。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作者: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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