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中节能元泰(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中节能元泰(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慧水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委托山东若水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8月3日在济宁市鱼台县张黄工业园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形成了《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2019年9月1日起,2019年9月20日止,公示期为20天。
(联系人:张玉飞,联系电话:0537-6218585。)
附件1--《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3--《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